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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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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223桃檢偵辦唐姓被告網路恐嚇案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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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網路發表恐嚇言論 檢察官即時偵結起訴 嚴懲速辦遏止暴力風氣

    本署於前(21)日獲悉被告唐○松(男、63年次)在網路發表恐嚇言論,並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通知製作筆錄乙事,旋即主動分案指派本署「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黃榮加檢察官偵辦,並於昨(22)日聯繫該分局調取相關資料後,即刻傳喚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於社群軟體Threads以暱稱「starzero0909」帳號,在民眾張貼內容為「操你 幹 什麼人渣 北車煙霧彈 中山站,煙霧彈/無差別刺人 是同一個嗎 不平的夜晚,請大家注意安全」之影片貼文下方留言回覆:「真的有人做了我想做的事情!」加深社會大眾恐懼,致生危害於公共安全,而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嫌,於今日偵結起訴,並審酌被告明知社會甫因無差別殺人事件而陷入惶惶不安之際,仍為上開言論,加深社會不安,縱使係出於博取關注或吸引之心理,但刻意利用社會正處於高度恐慌狀態之公安事件作為素材,以附和、認同暴力之方式換取關注,顯示被告將社會恐慌與公共安危視為可資利用之工具,而未將公共安全與他人生命納入其行為節制之考量,缺乏對於法律之基本尊重,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社會大眾正承受重大犯罪傷亡事件之恐懼,死傷者及家屬亦亟需撫慰之際,本署絕不容任何利用此事件加深民眾恐懼之行為,並已依臺灣高等檢察署指示成立「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對於涉及網路、大眾運輸系統或公眾得出入場所之危害公眾安全案件,統一由該小組檢察官,秉持嚴查速辦原則,即時應變積極偵辦,以遏止恐嚇暴力風氣,維護社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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