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204桃檢及桃園執行分署拍賣泰達幣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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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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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與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聯合拍賣泰達幣43萬7千餘顆及桃園市桃園、中壢區房地貫徹「罪贓返還」、「五打七安」政策
本署接獲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通報,該大隊查得某非託管錢包存有鉅額泰達幣並予以凍結,旋即指派本署檢察官黃世維指揮偵辦,並向法院聲請裁定扣押該錢包內泰達幣43萬7,283.716304顆,經溯源蒐證查悉許姓被告涉犯洗錢、詐欺等犯行,即拘提被告到案,並立刻啟動變價拍賣小組,積極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進行規劃相關囑託拍賣上開扣押之泰達幣事宜,除要求應買人應提供其基本資料外,更要求應買人於拍定前簽署承諾書,承諾係以自有資金獨立參與應買,絕無借名或人頭頂替情事,且資金來源合法透明;同時規定拍定人須以本人實名銀行帳戶繳納價金,並指定國內已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之交易所帳戶受領幣項,以確保金流軌跡清晰可溯,防止拍賣程序淪為洗錢管道。又另案邱姓被告因涉犯銀行法等案件經法院判決確定有罪並沒收犯罪所得,本署亦囑託桃園分署執行查封拍賣其所有之桃園市桃園、中壢區房地2處,並經本署執行檢察官率同桃園分署同仁到場查封。二案遂於前(2)日午進行公開拍賣,除上開中壢區房地未拍定外,上開泰達幣拍得新臺幣(下同)1,371萬5,000元、桃園區房地拍得2,304萬7,500元,展現政府對於犯罪零容忍、澈底剝奪被告犯罪所得,並致力於維護被害人權益之執法態度。
本署除致力打擊犯罪外,仍會持續加強查扣犯罪集團之不法所得,並就偵查中扣押物有儘速變價拍賣之必要者,積極與桃園分署進行跨機關合作,貫徹「五打七安」政策,守護安定公義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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