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118桃檢偵辦李姓被告殺配偶案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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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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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檢察官偵辦李姓被告殺害配偶案 聲請羈押被告獲准 犯保協會提供保護
本署於昨(17)日接獲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通報李姓被告(男、民國50年次)殺害配偶案件,旋即指派杜敏瑜檢察官偵辦,經檢察官率同法醫前往相驗及至現場勘查蒐證,並訊問李姓被告及相關證人後,查得李姓被告昨日上午8時許,在桃園市中壢區住處,殺害其配偶即羅姓被害人(女、58年次),而涉有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罪嫌重大,有逃亡及滅證及之虞,於昨日向法院聲請羈押,嗣於今日經法院裁定羈押。
本署受理案件後即刻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由分會派員與家屬聯繫,並關懷家屬提供保護服務,爾後偵審程序亦會持續協助陪伴,落實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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