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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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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115年第1次補助案申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20
  • 資料點閱次數:15
  1. 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打造語言友善環境,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落實語言生活化及現代化,以旨揭作業要點補助民間共同響應。
  2. 每年度受理二次,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推廣活動」及「台語人才培訓」四大類。
  3. 115年度第一次受理申請時間,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有意申請之民間團體逕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線上報名。
  4. 補助作業要點及提案說明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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