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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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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08桃檢起訴運輸大量毒品及提前銷燬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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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偵結起訴運輸大量毒品案  提前銷燬「1-甲基苯基-1丙酮」毒品近150公斤

    本署檢察官蕭博騰偵辦被告趙○閔(男、民國74年次)運輸第四級毒品「1-甲基苯基-1丙酮」案,業經偵查終結,認被告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4項之運輸第四級毒品等罪嫌,於昨(7)日提起公訴。

    本署於今年5月間經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通報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獲知運毒集團自中國大陸地區運輸大量毒品進入我國之情資,旋即指派緝毒組蕭博騰檢察官指揮上開緝毒機關偵辦並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經調取相關事證比對分析,於11469日在桃園市蘆竹區逮捕被告,並扣得第四級毒品「1-甲基苯基-1丙酮」6大桶(毛重150公斤,鑑定後純質淨重142餘公斤)。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察官考量本件查獲毒品數量甚鉅,保管不易,且有侵害人體健康而危害保管人員安全之風險,係屬易生危險之物品,已於偵查終結前依刑事訴訟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檢察機關辦理查獲毒品判決確定前銷燬作業辦法等規定,先行依檢察官職權核發命令取樣後銷燬,減少毒品保管風險、落實新世代反毒策略。

    本案扣得之第四級毒品「1-甲基苯基-1丙酮」係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俗稱喵喵)之先驅原料,且純度極高,若經製成新興毒品流入市面將造成極大危害,戕害國人身心甚鉅,所幸經檢調海關合力即時攔阻,展現政府截毒於關口、緝毒於境內之反毒決心。本署將會持續與緝毒機關合作,齊力打擊毒品犯罪,亦呼籲有心人士勿輕易以身試法,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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