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用公告】提供有關機關申請領用經裁判確定之沒收銷毀扣押逾一公斤以上之毒品(1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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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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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桃檢亮總贓字第11483001130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署經裁判確定,沒收銷燬扣押逾一公斤以上之毒品如下所載,俾供有關機關領用。
依據:醫藥研究訓練或製成標準品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
公告期間:依醫藥研究訓練或製成標準品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後段「公告後十日內無機關(構)申請領用者,依法銷燬之。」
公告事項:
一、111年安保字第1962號:白色透明結晶,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4包(總毛重1054.11公克)純度約72%。
二、111年安保字第2573號:項次二、毒品咖啡包,檢出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2021包(總毛重8818.5公克)純度約5%。
三、112年安保字第427號:項次五、彩虹菸,檢出第三級毒品“α-吡咯烷基苯異己酮”1284支(淨重1720公克)純度約5.24%。
四、112年安保字第1446號:粉末,檢出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2-(2-氯苯基)-2-硝基環己酮”5包(含空包裝合計淨重4982.45公克)純度約94.16%。
五、112年安保字第1983號:淡黃色細晶體,檢出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2-(2-氯苯基)-2-硝基環己酮”2包(毛重23409公克)純度約97%。
六、112年安保字第2318號:白色晶體,檢出第三級毒品“愷他命”6包(毛重14158公克)純度約86%。
七、113年安保字第147號:藥錠,檢出第四級毒品“西布曲明”10包(毛重18486公克)純度約1至2%。
八、113年安保字第148號:藥錠,檢出第四級毒品“西布曲明”6大包(總淨重22587.26公克)純度約1%。
九、113年安保字第153號:項次一、白色晶體,檢出第三級毒品“愷他命”2包(毛重14080公克)純度約85%。
十、113年安保字第824號:項次五、深黃色菸油,檢出第三級毒品“(S)-3,3-二甲基-2-(1-(戊-4-烯-1-基)-1H-吲唑-3-甲醯胺基)丁酸甲酯”8瓶(毛重1016.92公克)純度未達1%。
十一、112年保管字第9504號:液態古柯鹼,7支(毛重10.5公升)於法務部調查局保管,該局人工鑑別編號:080028935。
十二、113年保管字第6435號:大麻,49包(毛重29202公克)於法務部調查局保管,該局人工鑑別編號:080029661。
十三、113年保管字第9215號:大麻,10包(毛重10958.5公克)於法務部調查局保管,該局人工鑑別編號:080029921。
十四、114年保管字第780號:大麻,20包(毛重5940公克)於法務部調查局保管,該局人工鑑別編號:08003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