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805桃檢偵辦游姓市議員詐領助理費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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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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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檢察官偵辦游姓桃園市議員詐領助理費案
向法院聲請羈押游姓被告2人
本署肅貪組黃榮加檢察官偵辦被告游姓桃園市議員詐領議員助理費案,於昨(4)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被告住處及辦公處所3處,並通知游姓被告等10人及證人3人到案。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因游姓被告及其女涉嫌於民國103年12月25日至114年3月擔任桃園市議員期間,陸續分別虛報及浮報議員助理費,而認其2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及逃亡之虞,於今日清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被告6人分別以新臺幣(下同)3萬元至10萬元具保,其餘被告2人則諭知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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