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803桃檢偵辦陳姓被告殺害2人案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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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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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檢察官偵辦陳姓被告殺害2人案
聲請羈押禁見被告獲准 通報犯保協會啟動關懷
本署於昨(2)日接獲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通報陳姓被告殺害2人案件,旋即指派郭法雲檢察官偵辦,經檢察官率同法醫前往相驗及至現場勘查蒐證,並訊問陳姓被告及證人後,認陳姓被告因細故不滿曾與其擔任派遣工之盧姓、林姓死者,於昨日凌晨1時,持刀至死者2人位於桃園市觀音區住處殺害死者2人,而涉有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罪嫌重大,有串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爰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本署獲悉本案後即刻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關懷家屬提供保護服務,相伴家屬面對傷痛,本案進入審理程序後,亦將持續協助陪伴,落實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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