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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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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03 外籍人士來台從事牙醫診療 環境髒亂罔顧移工健康 檢警衛破獲以合法簽證掩護不法密醫集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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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檢察官邱郁淳指揮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專勤隊偵辦菲律賓籍被告 CALUB ROMMEL ○○○○○(下稱卡○比) CRUZ MICHELLE ○○○○○○(下稱路○雪)夫妻及路○雪姪女GARCIA IRA LORAINE ○○○○○○○○○(下稱GARCIA)、卡○比姪女ANTIMANO ANGELINE ○○○○○(下稱ANTIMANO)等6人非法從事密醫行為案,認被告卡○比等4人涉犯醫師法第28條之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罪嫌;另被告WU HERMINIA ○○○○○○○ (菲律賓籍,下稱黑美惹依地萬)、吳○宗涉犯刑法第30條第1 項、醫師法第28條之幫助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嫌,於近日偵結起訴,並審酌被告路○雪、卡○比、GARCIA3人以社群網站宣傳招攬客戶,違法執行牙醫業務,影響層面甚廣,且檢警衛調查後,渠等明知已違反醫師法規定,仍持續利用短期觀光簽證頻繁進出我國,掩護經營上開違法事業,以謀取高額利潤,無視他人健康,犯後態度非佳,建請法院各處有期徒刑2年,以資儆懲。而被告ANTIMANO則因從事犯罪行為期間較短,建請量處有期徒刑7個月;其餘被告2人因坦承犯行,建請量處適當之刑或給予緩刑。

        本案係於1128月間,桃園市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有外籍人士違法從事醫療行為,即前往該址稽查,惟僅查獲被告GARCIA在場,遂函送本署偵辦。本署即刻指派民生醫療專組檢察官邱郁淳指揮上開司法警察機關結合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調查,發現幕後真正從事醫療行為者為被告卡○比、路○雪夫妻,且渠等多次短期出入我國,並更換營業地點,先自1122月間至11282日桃園市衛生局稽查止,在桃園市桃園區林森路某處非法為移工為醫療行為,又於1139月間至114417日止,改在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1段某處繼續營業。嗣於114417日,由檢察官親自率同專案小組前往搜索,當場查獲被告卡○比等4人正在為病患調整牙套、美白牙齒、裝設假牙、注射藥劑等醫療行為,現場等待看診之病患竟高達20人,並扣得營業所得299,500元及相關醫療器材等,經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卡○比、路○雪、GARCIAANTIMANO4人獲准,專案團隊積極蒐證偵辦,於同年529日起訴,避免移工受非法醫療影響健康。

        本署呼籲我國醫療體系服務完善,外籍人士應至合法醫療機構就診,以確保自身健康及權益,並請民眾踴躍檢舉非法密醫,本署持續與警政、衛政單位緊密合作,打擊醫療犯罪,維護大眾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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