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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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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計畫」 114年度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1
  • 資料點閱次數:44

一、客家委員會為尊重多元文化,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訂有「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作業要點」,補助項目包含口譯服務、臨櫃服務、播音、多媒體資訊服務及其他有助於提供公事客語服務之培訓講習等。
二、「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計畫」114年度第2次受理期間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欲申請之單位請於客家委員會「獎補助系統-線上申辦」線上申請,並於受理期限內檢具申請表、計畫書等各10份(含電子檔)函送客家委員會辦理。
三、「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作業要點」及「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計畫」補助原則經費表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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