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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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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27 桃檢破獲跨國毒品郵包案 檢察官遠赴比利時取證 台比荷司法互助成效卓著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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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接獲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下稱刑事局)國際科通報比利時海關查獲自該國寄往我國之愷他命毒品郵包,並提供相關情資予我國偵辦。本署即指派檢察官王念珩指揮指揮刑事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經分析相關資訊流溯源追查國內毒品買主及上手,發動多次拘提、搜索而查獲被告陳〇〇、謝〇〇、洪〇〇,並以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運輸第三毒品等罪嫌提起公訴。

        全案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應提出被告3人涉案之毒品證物,惟該案毒品仍查扣在比利時。為取得毒品證物,鞏固偵查結果,經由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下稱國兩司)向比利時提出司法互助請求,獲比利時主管機關同意後,檢察官王念珩即於1131114日會同國兩司調部辦事檢察官林郁璇、刑事局國際科、刑事局駐荷蘭聯絡官等人親赴比利時取證,並於同月16日在荷蘭及比利時警方協助下,前往比利時海關取證,取證過程中由比利時海關人員將扣案之毒品當場逐一秤重、採樣及封緘後,交付採樣毒品予檢察官王念珩,並簽署相關文件確保證物同一性及採證程序合法性。本件毒品在荷蘭警方協助下,順利經由荷蘭阿姆斯特丹機場攜回返國,完成本次跨國取證之任務。

        本件經由國際司法互助,執法機關相互合作,形成緊密緝毒網路,有效追訴運毒集團,成功阻斷跨海毒品運輸及買賣,貫徹「拒毒於境外、緝毒於境內」緝毒政策,守護國人健康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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