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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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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用公告】提供有關機關申請領用經裁判確定之沒收銷毀扣押逾一公斤以上之毒品(113.11.14)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1-14
  • 資料點閱次數:281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12日
發文字號:桃檢秀總贓字第11383002010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署經裁判確定,沒收銷燬扣押逾一公斤以上之毒品如下所載,俾供有關機關領用。
依據:醫藥研究訓練或製成標準品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
公告期間:依醫藥研究訓練或製成標準品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後段「公告後十日內無機關(構)申請領用者,依法銷燬之。」
公告事項:

一、111年安保字第2018號:毒品咖啡包,檢出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301包(1899.02公克),純度約2%。
二、111年安保字第2928號:淡黃色粉末,檢出第三級毒品“α-吡咯烷基苯異己酮”3包(3072公克),純度約84%。
三、112年安保字第196號:項次一、白色晶體,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箱(5195.5公克),純度約81%;項次二、白色晶體,檢出第三級毒品“愷他命”2箱(39792.8公克),純度約81%。
四、112年安保字第2152號:白色晶體,檢出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包(1105.12公克)純度約84%。
五、112年安保字第2364號:項次二、毒品咖啡包,檢出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197包(1142.5公克),純度約4%。
六、112年委保字第16號:項次一、半成品愷他命,1包(12000公克);項次二、半成品愷他命,1包(13000公克);項次三、半成品愷他命,1包(4000公克);項次四、半成品愷他命,1包(3000公克),純度約34至98%;項次十一、“固態、液態愷他命”1桶(含桶重32000公克),純度約72至83%;項次十二、“固態、液態愷他命”1桶(含桶重28500公克),純度約80至93%。
七、110年保管字第5955號:項次一、大麻,28小包(1030公克);項次二、大麻,39小包(1150公克)於法務部調查局保管,該局人工鑑別編號:080026832。
八、112年保管字第5251號:海洛因,40小包(12216公克)於法務部調查局保管,該局人工鑑別編號:080028508。
九、112年保管字第7210號:海洛因磚,14塊(5323公克)於法務部調查局保管,該局人工鑑別編號:080028692。
十、112年保管字第7609號:大麻,12包(13039公克)於法務部調查局保管,該局人工鑑別編號:080028750。
十一、113年保管字第77號:大麻,30包(7000公克)於法務部調查局保管,該局人工鑑別編號:080028955。
十二、113年保管字第2794號:大麻,46包(26599公克)於法務部調查局保管,該局人工鑑別編號:080029228。
十三、113年保管字第3037號:大麻,10包(5647.2公克)於法務部調查局保管,該局人工鑑別編號:080029262。
十四、113年保管字第5223號:海洛因,1包(6104公克)於法務部調查局保管,該局人工鑑別編號:080029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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