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委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於113年11月11日上午9時拍賣偵查中案件扣押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1-06
- 資料點閱次數:558
本署偵辦涉嫌違反期貨交易法、詐欺取財等案件,扣得被告等人所有、供犯罪所用之保時捷、賓士跑車及泰達幣等物,為避免該等扣押物因案件偵審程序造成價值減損,影響日後犯罪所得之沒收或追徵,本署依照「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偵查中扣押物變價應行注意事項」規定,經被告等人同意變價,委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訂於113年11月11日上午9時30分(9時10分開始登記),進行「五打七安案件聯合拍賣會─打詐錶決心、洗錢金母湯」拍賣,相關程序及書面資料請至桃園分署官網下載。(https://www.tyy.moj.gov.tw/233917/233965/233966/15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