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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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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用公告】提供有關機關申請領用經裁判確定之沒收銷毀扣押逾一公斤以上之毒品(113.07.12)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7-12
  • 資料點閱次數:553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桃檢秀總贓字第11383001210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署經裁判確定,沒收銷燬扣押逾一公斤以上之毒品如下所載,俾供有關機關領用。
依據:醫藥研究訓練或製成標準品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
公告期間:依醫藥研究訓練或製成標準品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後段「公告後十日內無機關(構)申請領用者,依法銷燬之。」

公告事項:
一、111年安保字第89號:愷他命,3包(3150.3公克)純度約81.28%。
二、111年安保字第117號:愷他命,3包(驗餘淨重2941.66公克)純度約66.39%。
三、112年安保字第332號:愷他命,18包(驗前總毛重18183.36公克)純度約83%。
四、112年安保字第1248號:項次一、硝甲西泮,1包(1776公克)純度約2.55%;項次二、硝甲西泮,1包(1740公克)純度約2.55%
五、112年安保字第1458號:甲基安非他命,47包(5578.15公克)純度約73.27%。
六、112年安保字第2283號:項次一、愷他命,1包(5173.8公克)純度約85%。;項次二、愷他命,1包(4858.8公克)純度約85%。
七、113年安保字第280號:甲基安非他命,2包(驗餘淨重3941.02公克)純度約76.08%。
八、113年安保字第481號:甲基安非他命,12包(26458公克)純度約1.68%。
九、113年安保字第493號:甲基安非他命,1包(2602公克)純度約1.68%。
十、112年保管字第5673號:大麻,36包(19130公克),於法務部調查局保管,該局人工鑑別編號:080028537。
十一、112年保管字第8518號:海洛因,1包(5983.5公克),於法務部調查局保管,該局人工鑑別編號:080028850。
十二、112年保管字第8523號:海洛因,1包(6022公克),於法務部調查局保管,該局人工鑑別編號:080028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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