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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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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617 關於本署吳檢察官涉及詐欺集團犯罪乙事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17
  • 資料點閱次數:906

關於本署吳檢察官涉及詐欺集團犯罪乙事說明如下:

一、就黃國昌立法委員認為被告許○○涉犯詐欺案件,本署吳檢察官就該案實行公訴有違失一節,法務部已於113612日責成臺灣高等檢察署

      查處,臺灣高等檢察署即於當日指派主任檢察官、檢察官至本署進行調查。

二、本署就吳檢察官是否涉有刑事不法,亦已於113612日另行分案偵辦,必秉公處理,嚴正執法,絕不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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