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人員:
邢O涵 1人
二、 面試日期:113 年 5 月 21 日(二)下午 15 時 00分三、 面試地點:本署四樓開標室四、 注意事項:請參加面試人員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駕駛正本供查驗,於面試當日下午15時00分前於面試地點辦理報到,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