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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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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26 桃檢偵辦桃園市八德區公所課長貪污案件 法院裁准被告羈押禁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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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檢察官李韋誠偵辦桃園市八德區公所課長張○○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於前(24)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通知被告及證人共4人到案說明,搜索被告住居所及八德區公所辦公室共3處,查扣被告所有之手機、平板電腦及價值新臺幣1萬餘元之百貨公司提貨券等。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被告張○○涉犯刑法第132條第1項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等罪嫌,於昨(25)日凌晨4時許,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於昨日晚間裁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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