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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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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05 桃檢偵辦區域立委候選人涉犯反滲透法案件 經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強力遏止境外勢力介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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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檢察官高健祐偵辦桃園市某區域立法委員候選人涉犯反滲透法案件,於昨(4)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搜索4處所,並通知該候選人、共犯及證人共8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發現被告即該候選人先於民國1124月初,赴大陸地區結識對臺工作單位之人,雙方商議由被告提供我國政治情報及參與選舉以換取資助,被告即自1124月、5月間起,多次前往大陸地區,並分別收受資助美金1萬元及5,000元,再於10月間、12月間,多次前往大陸地區會面,隨後利用虛擬通貨隱密特性,收取泰達幣(USDT、與美金等值)8,306元、1,106元、9,910元,隱匿金流,作為選舉所用,並登記參與113年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之桃園市第○選區立法委員選舉,被告於選舉期間亦提供我國調查情治人員資料、選舉相關資訊或受對方有關選舉活動之指示,而有受滲透來源資助、指示為參與公職人員選舉競選行為。

      檢察官認被告涉犯反滲透法第4條之受滲透來源資助為參與競選行為罪嫌,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於今日清晨5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審理後,亦認被告有受真實姓名不詳之大陸地區人民之資助參選立委,及傳送我國調查情治人員資料、選舉相關訊息予資助其參選之不詳大陸地區人民,涉犯反滲透法第4條之罪嫌重大,裁定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本署重申民主政治得來不易,自己國家自己守護,不容境外勢力介入選舉,選舉投票將屆,本署會持續加強選舉查察工作,維護選舉公正及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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