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用公告】提供有關機關申請領用經裁判確定之沒收銷毀扣押逾一公斤以上之毒品(11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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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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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桃檢秀總贓字第1128300236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署經裁判確定,沒收銷燬扣押逾一公斤以上之毒品如下所載,俾供有關機關領用。
依據:醫藥研究訓練或製成標準品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
公告期間:依醫藥研究訓練或製成標準品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後段「公告後十日內無機關(構)申請領用者,依法銷燬之。」
公告事項:
一、110安保7號:毒品咖啡包-檢出Eutylone等(純度約6%)466包(1730公克)。
二、110安保2891號:愷他命(純度約84%)41包(12223公克)。
三、111安保1296號:安非他命(純度約79%)13包(13564.45公克)。
四、111安保2456號:安非他命(1包純度約8%,另外2包純度約71%)3包(1082公克)。
五、111安保2572號:毒品咖啡包-檢出4-MMC(純度約4%)296包(1577公克)。
六、112安保68號:毒品咖啡包-檢出4-MMC(純度約3%)497包(1880.47公克)。
七、112安保263號:安非他命(純度約71.48%)10包(3211.29公克)。
八、111保管1795號:6.大麻成品(080027424)7瓶(3515.5公克)。7.大麻半成品(080027424)1包(1333.4公克)。
九、111保管2666號:3.大麻膏(080027496)1瓶(1086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