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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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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29 本署偵破首宗醫院人員勾結詐騙集團 盜用病患個資申辦「動滋券」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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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賴穎穎檢察官於民國112711日,指揮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破獲被告考○○所屬之詐騙集團,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考○○獲准。

      檢察官破獲上開詐騙集團後,發現詐騙集團成員考○○疑握有醫院所流出之病患個資,經抽絲剝繭、深入追查,赫然發現「林○醫療社團法人林○醫院」(下稱林○醫院)之病房客服員林○○竟與詐騙集團勾結,由林○○利用職務之便,以手機拍攝醫院內部系統資料庫之病患個資後,傳送予詐騙集團成員考○○,考○○本欲利用個資申請文化幣,因無雙證件而不成,乃轉向教育部體育署核發「青春動滋券」(下稱動滋券)之程序,冒用林○醫院之病患個資大量申辦動滋券,隨後再透過拍賣網站販售得利。檢察官查得上情,旋於同年725日,指揮警察機關持搜索票,前往林○醫院執行搜索,並深入清查林新醫院流出之病患個資數量,發現林○○洩漏之病患個資共計696筆,其中48筆已遭冒用並成功申請動滋券。被告羈押獲准後,全案經檢警共同合作並由警方費時多日、反覆比對查證近千筆資料後於近日偵查終結,檢察官就林○○、考○○涉犯詐欺、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另認被告等惡意盜用個人資料,嚴重損及被害人權益並濫用政府設立動滋券美意,惡行非輕等情,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近年來詐騙猖獗,已嚴重影響人民生活及財產安全,本署呼籲不論公、私部門,均應建立完善之資安規劃及保密措施,避免個人資料及機敏資訊外流;本署亦將遵循行政院於11254日通過之「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積極查緝詐欺犯罪,以維護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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