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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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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620桃檢偵破國內首例二類電信業者與詐騙集團共謀販售電信門號,並聲請羈押公司負責人獲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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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賴穎穎檢察官指揮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中壢分局,於民國11110月至1123月間,陸續破獲謝○○等8人共組之詐騙集團電信機房,共計查扣「數位式移動設備」(即Digital Mobile Trunk,下稱DMT設備,即類似移動式機房功能,當作跳板,用以逃避檢警鎖定詐團實際發話位置,並得將國外之詐騙門號偽裝為國內撥打之行動門號即隱匿台灣代碥886之功能)3臺、「貓池」(Modempool)詐騙設備9臺及電信門號卡1,000餘張。其犯案手法係承租套房架設DMT設備,再由境外詐騙機房成員透過DMT設備發話向不特定民眾詐騙,謝○○等人並不定時轉換DMT設備放置地點規避查緝;謝○○另架設「貓池」電信設備,透過該設備自動以門號卡大量代收申辦電子支付帳戶(以下簡稱電支帳戶)之認證碼,藉此供詐騙集團申辦大量電支帳戶遂行洗錢詐欺犯行。另以相同模式收受遊戲帳號、蝦皮帳號之認證碼,建立假帳號進行網購詐欺獲利。檢察官訊後將謝○○等6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陸續於1123月至6月間偵結並對被告等7人陸續提起公訴,認其等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均向法院求處重刑。

      檢警團隊於破獲上開詐騙機房後,持續抽絲剝繭、鍥而不捨,深入追查機房內查扣之1,000餘張電信門號卡來源,赫然發現謝○○等人所屬之詐騙集團竟與第二類電信業者「海○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電信)之負責人邱○○共謀,由詐騙集團成員設立空殼公司後,以法人名義陸續向海○電信大量申辦門號,邱○○並以「隨時要、隨時給」之方式,於收到詐騙集團通知後,立即委由快遞業者交付電信門號卡。經清查後發現,某詐騙集團以單一法人名義向海○電信申辦之門號數量達2,372個,且大部分均供作實施詐騙及代收驗證碼使用。

     檢察官查悉上情後,遂指揮警察機關於112530日,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海○電信搜索,當場查獲諸多該公司與詐欺集團勾串之犯罪事證,檢察官並於訊問後認其確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邱○○獲准。

     近年來詐騙猖獗,已嚴重影響人民生活及財產安全,本署將遵循行政院於11254日通過之「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積極查緝詐欺犯罪,懲凶罰惡,以維民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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