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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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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613檢調聯手阻絕毒品入境 溯源再破毒品原料倉庫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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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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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檢察官張家維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下稱北機站)及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下稱臺中關)於民國1111125日,在臺中關查獲夾藏在越南進口貨櫃中市價高達新臺幣4億元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275包(毛重312公斤、總淨重271.3公斤),並於同年月30日逮捕領貨人即運毒集團成員被告邱○○,再於同年128日拘提共犯曾○○,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為落實溯源斷根政策,避免運毒集團再循相同模式運毒入境,本案承辦檢察官在被告邱○○、曾○○極度不配合,甚至事先湮滅相關犯罪事證之偵查困境下,仍鍥而不捨,率領緝毒團隊全面清查各方事證,經過抽絲剝繭後,查知被告2人係透過合法公司,運輸合法物品取得較便利之通關程序等級(即C1免審免驗通關、C2文件審核通關)後,在各地承租倉庫分散風險,以掩飾運輸毒品之犯罪模式,全案終現曙光,進而於11233日循線溯源在桃園市大溪區某倉庫,查獲目前最大量達近百公斤之第四級先驅原料「3--2-苯基丁酸甲酯」,被告邱○○、曾○○至此始坦承犯行。就被告2人所涉上開犯行,本署已分別於112322日及同年69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考量本案查獲毒品數量甚鉅,所需保管人力、設施等成本及風險甚高,實屬不易保管,檢察官已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2項之規定,就上開起訴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嫌之扣案甲基安非他命300公斤部分,向法院聲請判決確定前銷燬,至扣案第四級先驅原料,偵查中於完成毒品鑑定後,亦以職權處分命令就扣案毒品取樣後銷燬,將擇期儘速辦理毒品銷燬程序,以落實新世代反毒策略之毒品保管減量政策。

      本署繼偵破歷年陸上最大宗毒品運輸案,在「第7波安居緝毒專案成果記者會」獲行政院院長及法務部長嘉勉後,仍持續強力查緝毒品工作,毫不懈怠。本次臺灣高等檢察署張檢察長於今(13)日邀集執法單位召開「第8波安居緝毒專案成果記者會」,向社會大眾說明緝毒成果,行政院陳院長及法務部蔡部長均親蒞會場,並對本署張家維檢察官率同緝毒團隊溯源追緝偵破本案給予肯定及嘉勉,並期許本署與緝毒團隊能繼續攜手全力打擊毒品犯罪,貫徹政府向毒品宣戰的決心,共同為無毒家園而努力,讓我們下一代更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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