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人員:
心理處遇師:謝O弘
觀護佐理員:曹O玲
二、 面試日期:112 年 4 月 10 日(二)下午 3 時 30分三、 面試地點:本署四樓開標室四、 注意事項:參加面試人員,請務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於面試當日下午3時20分前於面試地點辦理報到,未攜帶證明文件者,恕不得入場參加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