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澄清新聞稿:1120106有關媒體報導「檢調是否太輕易就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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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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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檢調是否太輕易就放人?」本署澄清如下:
楊梅分局移送被告鍾○○等5人涉嫌妨害自由案件,經內勤檢察官訊問被告,並互核證人及移送機關檢附之現況證據後,認為相關犯罪情節均有待證據補強,而為交保等處分,所為處置均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並無違反法律或不妥之處。本案現無被害人遭求職詐騙之客觀證據,真實犯罪情節及證據已由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儘速偵辦,以釐清真相並保障人權。
本署對於是類案件絕對零容忍,一向秉持嚴厲查辦的態度嚴查速辦,絕無如報導所稱輕易放人情事,為免以訛傳訛,特澄清如上,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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