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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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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10桃檢查賄不停歇聲押2人具保1人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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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查賄不停歇 聲押2人具保1人

本署許致維檢察官於昨(9)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偵辦大園區某里長當選人即被告張○○為求當選,透過樁腳,以1票新臺幣(下同)3,000元價額,行賄該里里民。經通知被告及證人共14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有受賄里民多人當庭繳回受賄所得,合計3萬9,000元,遂認被告張○○、彭○○等2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諭知聲押被告2人。

劉威宏檢察官指揮龍潭分局,偵辦龍潭區某里長當選人即被告江李○○等人涉嫌虛設戶籍(俗稱幽靈人口)案件,被告江李○○為求當選,將被告黃○○、梁○○等2人,虛設戶籍至該里。本署檢察官傳喚被告3人到案,並於訊後,認被告江李○○涉犯刑法第146條第2項妨害投票正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諭命具保3萬元。

選前賄選或選後交付「後謝」行賄均屬不法,本署絕對嚴查速辦不鬆懈;而當選者如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條第1項3款要件者,將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使行賄者、虛偽設籍者無從享有當選結果。即將舉辦之桃園市議會議長、副議長及復興區民代表會主席、副主席選舉,本署仍將強力查緝以遏止不法,並請民眾繼續加入檢舉行列,知悉賄選情事,請撥打本署行動檢舉專線0937-728793,或免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轉4)檢舉賄選,因此查獲賄選可領取最少50萬元檢舉獎金,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請民眾安心檢舉,共同守護珍貴的民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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