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201桃園檢警調選後查賄不停歇 並將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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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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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檢警調選後查賄不停歇並將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雖已於11月26日完成,本署檢察官仍持續發動4波查賄其中高玉奇檢察官指揮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偵辦蘆竹區某里長候選人即被告林○○為求當選,透過被告胡○○,將被告沈○○等12人,遷徙虛設戶籍至該里3處經拘提被告等到案訊問後,認被告林○○、胡○○等2人涉犯刑法第146條第2項妨害投票正確罪嫌,諭命各具保新臺幣(下同)12萬元及10萬元。
另,高健祐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偵辦八德區某里長候選人即被告游○○為求當選,透過樁腳,以1票1000元,行賄該里里民。經搜索3處,並通知被告及證人共24人到案,於訊畢後,認被告游○○、賴○○、蕭○○等3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諭知各具保30萬元、20萬元及10萬元。
本署再次重申選,選後絕無法律空窗期,不論是選前賄選或選後交付「後謝」行賄等任何妨害選舉公正行為,本署絕對嚴查速辦不鬆懈。並於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公告當選名單後,檢視本署偵辦賄選案件,就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條第1項3款要件者,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使行賄者、虛偽設籍者無從享有當選結果。
針對即將舉辦之桃園市議會議長、副議長及復興區民代表會主席、副主席選舉,本署仍將強力查緝以遏止不法,並請民眾繼續加入檢舉行列,知悉賄選情事,請撥打本署行動檢舉專線0937-728793,或免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轉4)檢舉賄選,因此查獲賄選可領取最少50萬元檢舉獎金,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請民眾安心檢舉,共同守護珍貴的民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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