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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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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24桃園地檢署團隊辦案再出擊 查獲觀音區里長現金賄選案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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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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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團隊辦案再出擊查獲觀音區里長現金賄選案
本署姚承志檢察官協同10名檢察官團隊辦案,於昨(23)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專勤隊,共同偵辦桃園市觀音區某里長候選人及椿腳涉嫌現金賄選案件,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搜索票,搜索3處,並通知被告及證人共計20名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即里長樁腳許○○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賄賂罪嫌重大,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另被告即某里長候選人及樁腳被告張○○,涉嫌以現金期約賄賂罪嫌重大,檢察官分別諭知交保新臺幣10萬元、6萬元。
民眾檢舉賄選等不法行為,係公民意識之展現,更是民主政治之基石;本署自今年5月以來,已經接獲88件民眾檢舉賄選情資,居情資之第二大來源。本署再次呼籲民眾見聞賄選情事,選擇「做對的事」勇敢檢舉,請撥打本署行動檢舉專線0937-728793或撥免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轉4更可加入本署LINE好友(LINEIDtyc.peopleservice利用行動電話錄影功能,蒐證並提供影片,檢舉賄選,本署對於檢舉人身分嚴格保密,因而查獲賄選者,最高可獲得千萬元檢舉獎金,一起為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環境而共同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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