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123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全面進駐各分局、昨日查獲賄選案2件,呼籲候選人勿以身觸法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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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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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檢察官全面進駐各分局、昨日查獲賄選案2件,呼籲候選人勿以身觸法
本署昨(22)日動員15名檢察官,合力偵辦桃園市復興區賄選案2件。檢察官徐明光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下稱桃園市調查處、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下稱北機站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溪分局(下稱大溪分局偵辦桃園市復興區某區民代表候選人現金賄選案件,並拘提被告2人、通知證人7人到案協同本署2名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被告2人現金賄選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交付賄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尚有其他證人未到案,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李韋誠檢察官則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北機站、大溪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專勤隊,偵辦復興區某區長候選人禮品等賄選案件,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搜索票,搜索8處,並通知被告4人及證人21人到場,與11名檢察官協同訊問後,被告3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知被告3人各具保新臺幣20萬元、20萬元、5萬元,另被告1人飭回。
本署自本月14日起,即由檢察官進駐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各分局,期迅速因應各類妨害選舉案件,更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強力偵辦賄選。呼籲候選人切勿以身觸法,並請民眾見聞賄選情事,踴躍撥打本署行動檢舉專線0937-728793或撥免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轉4),檢舉賄選,本署必將強力查賄,且對於檢舉人身分嚴格保密,因而查獲賄選者,最高可獲得千萬元檢舉獎金,一同打拼營造公平、公正的選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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