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團隊辦案出擊查獲饋贈新冠藥物賄選案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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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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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團隊辦案出擊!查獲饋贈新冠藥物賄選案
本署吳怡蒨檢察官協同10名檢察官團體辦案,於昨(18)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偵辦桃園市某市議員候選人涉嫌賄選案件,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3處,並通知被告及證人共計33名到案說明。
該議員候選人為求當選,自今年4月間起,涉嫌透過樁腳即同區某里長候選人等多人,饋贈新冠藥物與選民,涉嫌投票行賄等罪嫌。檢察官於訊問完畢後,認被告等5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之必要,因而諭知被告等5人各交保新臺幣(下同)50萬元、30萬元、5萬元、5萬元及5萬元。
距投票日僅剩7天,本署將持續秉持「強力查賄就是最佳的反賄選宣導」的查賄網領,強力偵辦賄選與介選犯罪行為。同時,再次呼籲民眾見聞賄選情事,應選擇「做對的事」勇敢檢舉,請踴躍 撥打本署行動檢舉專線0937-728793或撥免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轉4檢舉賄選,本署對於檢舉人身分嚴格保密,因而查獲賄選者,最高可獲得千萬元檢舉獎金, 一起為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環境而共同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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