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116桃園地檢署偵辦市議員候選人綁里長共同送禮行賄涉犯賄選案之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17
- 資料點閱次數:946
本署偵辦市議員候選人綁里長共同送禮行賄涉嫌賄選案件
本署吳怡蒨檢察官於昨日(15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 市調查處、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桃園分局通知被告3人及證人20人到案,偵辦某市議員候選 人及某里長候選人,為求當選,於今年7月間,以舉辦活動之名,發放在場選民一人一袋禮品,涉犯投票行賄罪嫌,檢察 官訊畢後,認該2名候選人及樁腳等3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 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然尚無羈押之必要,因而諭知被告3人各交保新臺幣20萬元、15萬元及10萬元。
本署持續秉持「無底限、無上限」原則嚴加查辦,請候選人切勿以身試法,也請民眾遇有賄選案件踴躍撥打本署檢舉 專線0937-728-793,由主任檢察官親自接聽,不僅對檢舉人 之身分絕對保密,亦將積極查辦,期待全民共同反賄、淨化 選風。
附件下載
- 1111116桃園地檢署偵辦市議員候選人綁里長共同送禮行賄涉犯賄選案之新聞稿.docx.pdf85 KB 111-11-17 下載次數: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