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執更緝字第156號夏柱翔詐欺案之執行傳票命令1件(附貼於後),希本案受刑人夏柱翔查照。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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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函文字說明: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執更緝字第156號夏柱翔詐欺案之執行傳票命令1件(附貼於後),希本案受刑人夏柱翔查照。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60條。
公告事項:
一、 本送達自公告張貼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二、 本署受理旨揭案件,業於111年1月13日撤銷假釋確定應執行殘刑1年,因受送達人夏柱翔所在不明,爰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予以公示送達,請向本署洽領,洽領前請先行聯絡承辦人:鎮股書記官,電話:(03)2160123轉1095。
三、 本件公告除張貼於本署牌示處之外,另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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