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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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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執6279公示送達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9
  • 資料點閱次數:251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稿)公告

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

(03)2161590‌

桃檢秀 亥 113 62791139065237 

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執字第6279LY THANH HAI 洗錢防制法案之執行傳票命令1件(附貼於後),希本案受刑人LY THANH HAI查照。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60條。

公告事項:

  • 本送達自公告張貼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 本署受理旨揭案件,業於113217日判決確定,因受送達人LY THANH HAI所在不明,爰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予以公示送達,請向本署洽領,洽領前請先行聯絡承辦人:亥股書記官應慧貞,電話:(03)21601231076
  • 本件公告除張貼於本署牌示處之外,另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頁。

張貼本署牌示處

本署資訊室(請登載本署全球資訊網頁)

 

 

 

 

 

檢察官 林 欣 怡 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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