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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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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由他人代為繳交罰金?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19
  • 資料點閱次數:4801
答:經法院判處罰金之案件(判處拘役、徒刑得易科罰金除外)得由他人到署代為繳交,或以郵政匯票寄送本署繳交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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