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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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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菲律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間刑事司法互助協定」於本年4月19日,由兩國辦事處代表在臺北簽署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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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菲律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於(102年)4月19日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由兩國辦事處代表在臺北簽署,我方由法務部吳政務次長陳鐶、菲律賓則由司法部國家法律總署署長(Chief State Counsel)Richardo Paras III共同出席見證。
100年2月菲律賓將14名我國籍電信詐騙案嫌犯遣送至中國大陸,我政府積極與菲律賓政府交涉處理並洽定二國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歷經2年完成諮商談判,對於二國合作打擊犯罪、維護區域秩序及保障雙方人民權益,具有重大意義。
馬英九總統於就任後提出「活路外交」的政策思維,在兼顧我國家尊嚴及人民福祉的前提下,積極爭取更寬廣的國際空間。「臺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為臺菲雙方在平等、互惠及合作的基礎上,相互提供對方廣泛的刑事司法互助。藉由本協定的簽署,我國除得落實司法互助請求的執行,以保障兩國人民權益外,並得以此為基礎,進一步拓展我國與菲律賓在經濟、貿易及其他領域的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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