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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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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科簡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19
  • 資料點閱次數:3851

紀錄科簡介圖完整說明:本科設有科長一人,偵查書記官:一、配合檢察官偵查作為執行職務。二、案卷點收、登錄、整理、編訂。三、筆錄、文稿製作。四、結案書類正本製作、送達、送審、歸檔,贓證物及保證金之處理。公訴書記官:一、協助檢察官公訴蒞庭文書業務。二、調卷、影卷、上訴、撤回起訴。錄事:繕打傳票。工友:傳遞公文。勞務:影印起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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