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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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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技工公開徵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6
  • 資料點閱次數:381

一、旨揭人員應為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人員。

二、有意至本署服務者,請於113430日前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工;經書面審查合格及面試評選後,擇優錄取,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三、應備文件如下:

()甄選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半身正面照片(如附件)。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各1份。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五)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證明正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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