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人員:
白O英 及 李O臻 等2人
二、 面試日期:113 年 3月 11 日(一)下午 14 時 30分三、 面試地點:本署四樓開標室四、 注意事項:請參加面試人員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駕駛正本供查驗,於面試當日下午14時30分前於面試地點辦理報到,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