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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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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05 04母親節關懷活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07
  • 資料點閱次數:514
101 05 04母親節關懷活動

 

從生之伊始到命之終了,母親的雙手,她的聲音,她的眼神,一直關注著我們,陪伴我們走過無數白天黑夜,在感念母恩的母親節前夕,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張秋源指示觀護人室,於第二辦公室(桃園市成功路3段1號)會議室,舉辦此母親節關懷活動,提醒更生人感謝母親陪伴共走過生命低潮,也鼓勵已為人母的更生人,扮演好母親角色,活出生命光采。
 

本關懷活動係結合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桃園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臺灣桃園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邀請知名彩妝大師吳玉華老師,於101年5月4日上午9時起,教授女性受保護管束人或受保護管束人的母親,如何做好基礎臉部清潔保養、基礎彩妝、手足保養及簡單整體造型,希望此課程讓與會的母親們,再一次學習愛惜自己,讓自己容光煥發,同時也轉換心境,由內到外都煥然一新,讓身心更有能量,面對生活的每一天。

 

母親節嘉勉更生人榮譽榜

受表揚者

嘉勉、關懷事蹟

盧先生的母親

盧媽媽罹患大腸癌第三期,積極樂觀對抗病魔,面對逆境的開闊心胸值得學習。

王先生的母親

王媽媽因糖尿病,每周需洗腎3.次,仍堅持回到職場,很有勇氣。

羅小姐

案主工作穩定,出監後能盡為人母之責任,獨自撫養三個兒子,認真工作,亦遠離毒品。

鄭小姐

案主報到穩定,有責任心,努力工作,不造成孩子的負擔。

吳小姐

案主長年在家庭環境困窘情況下,對家人始終盡心照顧,精神可佩。

沈小姐

案主一家老小目前均仰賴案主照顧,但其從未抱怨,值得嘉勉。

黃小姐

案主目前和同居人同住,兩人共有4個孩子,同居人從事粗工工作,案主在檳榔攤工作,工作時還需同時照顧1歲的案子,生活清苦,但案主為了顧及4子,努力工作,值得嘉勉。

莊小姐

案主甫出監,需獨自撫養一女,外婆因病住院,依賴案主照顧,且醫療花費大,著實需要實質勉勵。

宋小姐

案主小孩皆在泰國,現由案乾女兒照顧,案主左腳斷掉,無法工作,但仍能遵守保護管束的報到規定。

朱先生的母親

案主及案弟二人先前均因案入獄,家中獨留年邁母親。案母年紀大,健康情形欠佳,無謀生能力,又面對子女牢獄之痛,身心備受煎熬,因此藉此機會給予關懷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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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分享跟媽媽互動印象最深刻的事:「上趟入獄時,老媽來會客,她第一次叫我“戒毒”,以後別再碰藥,過正常的生活。以往老媽知道我碰藥、吸毒,但我沒為了毒而犯法,而且也讓老媽過好的生活,但現在我已四十多歲,在監獄待了十幾年,夠了,別再讓毒品再害了我,害了老媽在家等候,這是我這趟服刑,印象最深刻的事。」

王先生的母親

案主為無期徒刑,案主服刑期間案母持續關懷,案主假釋出獄後也幸好有家人的支持協助才能順利復歸社會。這段期間案主家中遭逢喪兄及被倒債的狀況,令案母心情低落鬱悶,因此在這個屬於母親的節日給予案母關懷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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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分享跟媽媽互動印象最深刻的事:「服刑十年第一次懇親媽媽去看我,看著她日漸增多的白髮,我長大後第一次去摸她的頭髮,心中的不捨,她摸摸我的手說老了,那刻讓我好難受,深刻的知道母親疼惜自己孩子的偉大。」

陳小姐

案主因案夫經商失敗積欠大筆債務,已持續還債八年,去年七月假釋出獄,現仍勇敢承擔債務責任,努力工作還債,生活清苦。

劉小姐

家中經濟狀況差,市場擺攤扛起家中生計,仍願捐贈金錢或財物幫助比自己弱勢的人。

邱小姐

案主雖發生本案、且丈夫長期不回家、亦不負擔任何家庭開銷,但案主仍積極努力找工作、自力更生、並獨自養育女兒迄今;育兒養家的責任讓其充滿活力與韌度。

趙小姐

案主這次出獄迄今,不僅未再用毒,且積極努力找工作(先後做過餐廳服務生及工地清潔工)、自力更生、並獨自養育女兒迄今;育女養家的責任讓其生活更為努力與充滿韌性。

詹小姐

案主雖因本案與丈夫離婚、且遭逢現階段無法與案子女聯繫見面之情況,但案主甫出獄即積極努力找到工作、並自力更生迄今,工作收入及結交新的同事均使其生活充滿活力與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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