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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更生輔導員志願服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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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97-01-15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0
資料點閱次數:101
*目的:結合社會人力資源,使願意投入更生保護工作的國民力量做最有效運用,以協助更生人自立更生,適於社會生活,預防再犯,促進社會安全。 *召募對象、名額、條件與時程: (一)更生輔導員:凡具助人熱忱願意長期穩定投入志願服務工作,協助更生保護工作之國民或機關(構)團體。 主任更生輔導員:應優先遴選教育界的退休人士、宗教界的神父、牧師、法師以及社會善心人士擔任,並應網羅擅長心理輔導的專業人士參與。 (二)名額:更生輔導員人數(含主任、副主任更生輔導員),分配情形如附表,由各分會依配置員額,斟酌實際需要遴選之。 (三)條件: 1年滿十八歲以上者。 2品性端正者。 3對更生保護工作富有熱忱者。 4生活安定有充裕時間者。 5心理健康者。 6出獄後且走上正途的更生人。 7符合本會各服務項目領域專家學者。 8符合1至5項並具有6、7項身分者優先遴選。 *教育訓練: (一)課程: 1基礎訓練: (1)志願服務的內涵 二小時 (2)志願服務倫理 二小時 (3)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 (或快樂志工就是我) 二小時 (4)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二小時 (5)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 二小時 (6)志願服務發展趨勢 二小時 2特殊訓練: (1)更生保護法概述及會務介紹 二小時 (2)個案輔導 二小時 合計十六小時 (二)方式:由本會或各分會主辦或聯合相鄰近分會合辦。 *管理: (一)更生輔導員須完成教育訓練,始可聘任。 (二)製發「志願服務證」、「志願服務紀錄冊」:更生輔導員完成教育訓練者,本會依「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發給志願服務證及志願服務紀錄冊,藉以識別,並示榮譽,及瞭解各更生輔導員實際參與服務時間,藉資考核服務績效,憑作獎勵表揚及續聘之參據。 (三)製發「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各更生輔導員服務年資及時數達規定者,得申請「認證服務績效」及「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由本會依內政部訂頒「志工服務績效認證及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發給作業規定」辦理製發事宜。 (四)製發「更生輔導員背心」:各更生輔導員由本會斟酌實際需要製發服務背心。 (五)更生輔導員為無給職,任期三年,期滿得續聘。 (六)經聘任之更生輔導員由本會辦理意外事故保險。 (七)更生輔導員於聘任後,如有不適任或其他事由不能執行職務者,本會得隨時解聘或停聘。期間增聘以聘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 (八)更生輔導員應遵守之事項: 1遵守本會訂定之規章。 2參與本會舉辦之教育訓練及會議。 3妥善使用及保管志願服務證。 4服務時,應尊重受保護人之權利。 5對於交付之相關業務,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並應保守因執行業務所知悉之秘密,維護保護個案之名譽。 6分會函請查證、簽註意見案件,請切實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完成。 7接獲保護通知書後,請即訪查輔導,並於十天內填妥更生保護 通知迴文報告表送回分會。 8不得向服務之個案收取報酬。 9不得以本會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10應迴避與保護個案任何金錢上的往來及商業性等非輔導工作上必要之行為。 11受保護人有再犯之虞時,請即報告分會,如時機緊迫應即聯繫警察機關,防止再犯。 *運用: (一)分會以各地方法院管轄區域為辦理更生保護業務之轄區,遴選若干人為更生輔導員,其中一人為主任更生輔導員,一至三人為副主任更生輔導員。 (二)主任更生輔導員對該輔導區內各更生輔導員與分會間業務之推進,負連絡之責。 (三)本計畫每次運用期間為三年。 (四)本志願服務計畫於運用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由本會將辦理情形函報內政部、法務部備查。 *輔導: (一)分會每年召開更生輔導員會議一次,檢討有關更生保護業務之執行事宜。 (二)各輔導區定期召開更生輔導員會議,檢討有關更生保護業務之執行情形及其成果,由主任更生輔導員召集,並擔任主席。 (三)各分會應告知更生輔導員應遵守之事項,提供從事服務之相關資訊,並指定專人負責更生輔導員之督導。 *服務項目:更生輔導員應本服務社會的精神,協助本會及所屬分會處理下列各項更生保護業務: (一)受保護人出監、院、所、校前後教化輔導事項。 (二)受保護人追蹤輔導事項之協助。 (三)受保護人就業、就學、就醫、就養等事項之協助。 (四)受保護人技能訓練之協助。 (五)受保護人家庭貧困急難救助等事項之協助。 (六)受保護人與被害人或近鄰調解事項之協助。 (七)生理、心理治療及生活重建之協助。 (八)廣結社會資源,以協助更生保護業務推展。 (九)其他有關更生保護事項之協助。 *考核: (一)為激勵更生輔導員之服務熱忱及榮譽心,凡輔導員服務成績優良者,由本會或法務部發給獎狀、感謝狀或獎牌,其獎勵標準與敘獎方式,依「臺灣更生保護會獎勵方案」規定辦理。 (二)更生輔導員未積極參與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會議、宣導活動、訪視及違反應遵守事項,經考核具實情者,本會得隨時解聘、停聘或作為續聘之參考。
附件下載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更生輔導員報名表格.doc
99 KB
1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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