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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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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執字第13019號YOOSOMBOON PHAIROT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之執行傳票命令1件(附貼於後),希本案受刑人YOOSOMBOON PHAIROT查照。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0-14
  • 資料點閱次數:36

附件公告函文字說明: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執字第13019號YOOSOMBOON PHAIROT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之執行傳票命令1件(附貼於後),希本案受刑人YOOSOMBOON PHAIROT查照。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60條。
公告事項:
一、 本送達自公告張貼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本署受理旨揭案件,業於113年9月6日判決確定,因受送達人YOOSOMBOON PHAIROT所在不明,爰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予以公示送達,請向本署洽領,洽領前請先行聯絡承辦人:甲股書記官,電話:(03)2160123轉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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